免費法律諮詢

晚安您好! LINE免費線上諮詢,律師團隊為您免費解答(感謝破萬人詢問、歡迎免費諮詢)



晚安您好! LINE免費線上諮詢,律師團隊為您免費解答(感謝破萬人詢問、歡迎免費諮詢)

☑免費法律諮詢 : 民事糾紛、刑事訴訟、離婚協議、遺產繼承、遺產分割、存證信函、財產分配、本票債權、債權不存在、起訴狀、答辯狀、法律顧問、合夥糾紛、合約糾紛、土地房屋問題、租房問題、民事賠償、勞資糾紛、外遇、通姦、監護權、付費律師、訴訟費用及其他法律相關等,立即免費諮詢。

☑免費諮詢時間 : 24H免費線上法律諮詢

☑民事/刑事律師 : 四位律師親切服務推薦

☑關心提醒 : 收到法院文件或書狀,可拍上來為您解答方向



Google網友好評推薦

謝謝各位支持與鼓勵,本所會繼續為各位服務

Google評價 Google評價 Google評價 Google評價

■ 公開透明、收費親民、可刷卡分期 ■

1、付費諮詢服務 : 3000元/1小時(免等待直接跟律師討論細節更有保障)

※本所地點:台北車站正對面/京站百貨樓上(捷運方便、最隱私、最專業)

2、律師函 : 8000-12000
3、存證信函 : 5000-8000元
4、支付命令 : 8000-15000元
5、民事訴訟: 60000-120000(一審包案)
6、刑事訴訟: 60000-120000(一審包案)
7、離婚顧問 : 3000元/1小時(專業律師離婚協議書審閱、一對一諮詢)
7、離婚協議書 : 8000-15000元/1小時(律師審閱、修改、一對一諮詢、電話諮詢)
7、離婚訴訟 : 60000-80000(一審包案)

※律師安排離婚協議諮詢與規劃,非一般範本填寫,確保當事人重要權益

8、證人一位 : 1000元
9、常年法律顧問方案 : 房東好幫手、管委會、新創企業、中小企業 (想客制彈性可加LINE諮詢)
※尚未列入項目將繼續公告費用, LINE可直接詢問費用

☑服務範圍 :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台中、台南及高雄等



▼下方是以前免費留言版,解答各種法律問題

※目前為LINE一對一諮詢(內容隱私不公開)

※謝謝大家長久支持,本所會持續努力解答

詢問林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3-09 10:26:34

請教有關遺產問題,我的岳父102年過逝後有些存款我老婆及她的兄弟姐妹一直沒有坐下來協議直到最近我老婆的姐姐從美國回台灣要解決她自己和她大哥的金錢問題才開始協議但經過幾次的協議我老婆的大哥一直以撫養媽媽為藉口較她們要放棄結果協議破局,台南的4筆土地也在最近才知已被過戶到她大哥及弟弟名下,因為102年老婆有申請印鑑證明交給大哥是要辦其它的事情老婆並未到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且老婆在最近協議過程中有錄音她與大哥的對話內容(大哥說妳當初有交給我,老婆說我並沒放棄而大哥回答說是啊是啊現在把土地還回去也可以)。因為現在大哥不願意處理存款卡在銀行如果我們要提民事訴訟來進行分割好呢?還是民刑事一起提呢?如果委任你們民事訴訟費用是要多少?刑事多少?包含哪些呢?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您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分割遺產。如有需要幫助,可與本事務所聯繫,謝謝。

回覆時間:2017-03-09 10:26:34


詢問M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3-09 10:26:04

夫妻結婚六年,妻子在婚後就沒有工作,丈夫年收入大約 300 萬 (還未算所得稅額)。
婚後購入一棟房子價值約 1400 萬,是用夫妻聯名的方式,但是錢全部是丈夫付清。都沒有債務。
另外丈夫婚後這六年期間又有贈與妻子約 200 萬 (用轉帳)。
以下有幾個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1, 若離婚,丈夫要給妻子婚後一半財產 (300 萬 * 6 年) 是否可以先扣除所得稅?
2, 房子聯名,價值的一半是否已經算是離婚後丈夫還要給妻子的財產。
3, 丈夫贈與妻子的 200 萬,是否已經算是離婚後丈夫還要給妻子的財產。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1.剩餘財產分配,應先扣除所有債務之後,再就剩餘財產作分配,故應先扣除應繳納之國家稅金。
2.婚後購入之房屋以及婚後之收入,扣除債務之後均應平均分配。
3.丈夫贈與妻子的200萬,已屬妻子無償取得之財產,是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的。
以上,如有需要幫助,可與本事務所聯繫,謝謝。

回覆時間:2017-03-09 10:26:04


詢問何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3-09 09:51:06

您好:被通知肇事逃逸,到案說明後,被員警要求簽下肇事逃逸紅單,可是完全不知情
請問怎麼辦?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如您認為您不符合開罰要件,您可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罰單。如有需要幫助,可與本事務所聯繫,謝謝。

回覆時間:2017-03-09 09:51:06


詢問洪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3-09 09:49:30

原本我和他在一起,但是他一直要求我去看他,我要工作,後來分開了,但他一直說喝酒喝到死或者自殘,或者死給我看,種種的語言,讓我精神上受到這些事情影響,封鎖他的臉書,他還可以辦其他的臉書,甚至騷擾我臉書的朋友,這我該怎麼處理。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依您所述之情形,可能業已涉犯強制罪,您得對之提起告訴,謝謝。

回覆時間:2017-03-09 09:49:30


詢問賴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3-09 09:49:14

我想詢問關於肖像權的問題
我的照片被人家貼在公開網站上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請敘明具體問題以利回答,謝謝。

回覆時間:2017-03-09 09:49:14


詢問朱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3-03 17:10:50

您好
請教有關於車禍問題
事由是公司的常務董事在某一天(這一天是要參加公司的晚上尾牙活動)的下午開車途中撞到二位小朋友,分別為國一和小六,國一脚斷,另一位則是腦部問題,經對方提刑事後,又經開庭後,又提告刑事附帶民事連帶賠償責任,公司須附帶賠責任,
請問
1,民法188條中的連帶賠償責任是為何呢?
2,在民法中公司常務董事是否為公司僱用關係嗎?參加公司尾牙途中是否為執行職務呢?(尾牙為傍晚(17:50)開始,而開車撞到人為下午14:00左右)
3,公司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嗎?

以上
謝謝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依民法第188條規定:「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又常務董事與公司間通常為委任關係,參加公司尾牙之途中有可能被認定為屬執行職務,公司是否須連帶賠償,仍應視實際情形而定,謝謝。

回覆時間:2017-03-03 17:10:50


詢問曾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3-02 16:14:09

本人收到沒有本人親筆簽名和蓋章憑據的卡債催繳通知。且本人無印象跟此銀行有接觸,本人是否可提告勒索?謝謝您。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如您所述之情形,該銀行之催繳通知,應不符合恐嚇取財的要件,謝謝。

回覆時間:2017-03-02 16:14:09


詢問鍾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3-03 17:10:23

請問律師:
父親78年已先過世,
父母共生下我們六名子女,
另五個都不支付以下費用,

我媽媽於民國83年中風成植物人,
住院於84年過世,
醫藥費900萬,另加喪葬費120萬,
共同扶養權每月最低生活費分擔20年分計每人60萬,
以上全部費用,請求我們子女六人,共同分擔,時間已過22年左右,
自民國84年開始,至今106年,可否訴訟共同分擔,它們五人不願付,謝謝,

另外我阿公有一筆土地,我們這孫子六人可繼承,現行還未辦理繼承,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就您父親與母親之扶養費用,應以您的父母親為原告起訴之。然今您的父母親皆已過世,則無法再以訴訟方式請求;退萬步言之,縱認可以請求,時經22年後亦已罹於時效,謝謝。

回覆時間:2017-03-03 17:10:23


詢問林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3-02 16:15:22

Dear 專業律師們您們好,
由於多年前,家父與其兄弟針對古厝之共有土地(建地),
進行協議分割,達成共識,並完成地政機關辦理登記,
但有一座古厝仍座落於原共有建地上(雖已分割),請問
1, 此建物之所有權,如何歸屬?
2, 是否分割完之地上物歸屬於該分割土地所有權人?
煩請釋疑, 謝謝

林先生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依您所述之情形,建物之所有權仍屬原有建物之建物所有人,蓋建地進行分割(未含建物併同分割)後並不影響建物之所有權之狀態,謝謝。

回覆時間:2017-03-02 16:15:22


詢問張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3-02 16:15:07

你好我想請問目前 我收到一張法院通知 內容是(扶養問題)

我從小到大 戶頭 都是跟著父親,但最近收到已經離異母親的法院通知
內容是要我扶養他 每個月支付他錢

現在我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因為跟這母親沒什麼關係,,,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如您的母親對您、您的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或無正當理由未扶養您,而您的母親要您扶養有顯失公平之情形,則您可以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謝謝。

回覆時間:2017-03-02 16:15:07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頁 總計4330筆 免費法律諮詢

線上諮詢 Inqu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