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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時間:2016-09-01 17:25:44
老師您好
我想請教,日前公司以公司營運不散,口頭資遣告知我資遣,並只願意給付20天的預告工資,我拒絕希望公司以正常程序資遣我,我也願意上班20天,要求公司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預告工資以及資遣費”。
公司拒絕給付後,隨口馬上反悔不資遣我,讓我繼續在公司,我則是沒有給予說要或不要,只告知我今天不會給你任何答案。
詢問過勞動局律師,我有錄音檔,公司口頭說出資遣我,就沒有收回的權益,而我一樣可以申請調解與公司要求給予我該有的權益,我也在兩天後申請協調。
想請問我是否該在30天內寄出存證信函?避免協調失敗 無法獲得該有的權益?
在存證信函寄出同時,也表示我自行與公司終止合約?我則不用去公司?不會反被以曠職惡性資遣?但當時我是有提出我願意照正常程序上二十天班拿我該有的權益?我該提前告知公司嗎?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依您所述之情形,若勞資爭議調解有可能不成立,則更有寄發存證信函以明白表示自己立場之必要。然信函之內容,仍取決於您究竟是否願意終止勞動契約等之最終目的。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撰擬存證信函或律師函向公司為意思表示,謝謝。
回覆時間:2016-09-02 17:04:25
發問時間:2016-09-01 15:58:11
律師大人你好,我的女朋友因為車禍事故受傷,對方臨時右轉碰撞我女友的車頭,導致摔車受傷。對方在筆錄自述要轉彎,卻在調解謊稱要直行,也沒有碰撞到,是我女友自己摔車,不願意賠償和解。
請問可以請警察直接轉送過失傷害刑事案件嗎?
請問律師費要如何計算?
裁判費要如何計算?可以請對方負擔嗎?
還有別的費用需要負擔的嗎?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如您的女友有向警察提出告訴,則可請警方偵辦該過失傷害案件。刑事訴訟不必繳納裁判費。至於律師費及其他費用,須請你們來所諮詢了解實際案情後才有辦法報價及說明,謝謝。
回覆時間:2016-09-02 17:05:08
發問時間:2016-08-31 23:14:21
您好,本人近期於臉書張貼關於自己觀看手機漫畫而有感而發的心得。
卻於隔天早上被多名男同事集體於文章下方惡意留言,內容明顯是已講好統一說法的(例如:我真的非常討厭那種利用自己的無能跟外激素到處博取同情憐憫跟關愛,進而達到任何方便的目的的人,尤其是妳等類似的語言)。
雖然事後已刪除,卻已造成本人心身恐慌及不舒服,覺得自身已經遭到嚴重侮辱。
目前該文章及留言已經被截圖,且內容有顯示時間紀錄。
想請問以上案例如果本人有意提告,上述之多名男同事是否可能構成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等罪名?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依您所述之情形,確有成立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等妨害名譽等罪。如需協助告訴,歡迎逕與本所聯絡,謝謝。
回覆時間:2016-09-02 17:05:27
發問時間:2016-08-31 17:38:34
抱歉,我想詢問的是關於社區委員的事情
如果是當選主委的話必須要有不動產證明嗎(戶籍也在此社區)?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如您詢問的是向區公所申請變更報備所需之資料,則應檢具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築物合法証明文件。謝謝。
回覆時間:2016-09-01 09:40:17
發問時間:2016-08-31 17:14:24
您好:
我司欲詢問合約審閱服務的報價
頁數為A4 5頁(中文)
麻煩您 謝謝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已於電話中回覆。
回覆時間:2016-09-01 09:40:34
發問時間:2016-08-29 17:25:47
請問關於租屋的問題
昨日8/28簽約
租約期間9/1~8/31
看屋時
屋主還有其他傢具放在裡面
房仲說明
如果我要租..屋主就會把這些搬走
2~3天就可以用好。
我問有哪些傢具
房仲回答:有床、衣櫃、書桌
陽臺的冰箱和洗衣機也有
8/22我匯款訂金2.000
約8/28簽約
簽約日到了
房間還沒整理好
說房間有獨立冰箱和洗衣機
最後卻變成要和屋主一家人共用
還有紗門關不緊的問題
屋主一再的說紗門沒問題
即使很不滿意與最初說的不同
但是我9/1就要入住的
也沒有多餘時間再去找
所以在屋主自信滿滿說那些在
今天晚上8/28晚上10:30可以全部用好
包括換鎖和裝鏈條
“因為一個女生住在外面..擔心安全問題
“因此經詢問後,屋主願意加裝鏈條換鎖
所以我就簽約也付了兩個約押金和一個月租金
但是今天8/29
我到房間去看房間
房間也完全還沒用好
屋主和房仲的態度又愛理不理
讓我非常不舒服
很難想像未來一年要和這樣的屋主相處
由於8/28簽約
但是租約9/1開始
現在可否解約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是否得解除契約,首應探究你們的租約條款。然租賃之房屋如有瑕疵而危及您的安全時,縱使您於訂約時已知悉該瑕疵,仍得向屋主終止租約。而在租賃關係存續中,房屋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屋主負擔,您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屋主仍置之不理,您亦得終止契約。建議您委請律師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向屋主表示解約之意思,謝謝。
回覆時間:2016-08-30 10:01:46
發問時間:2016-08-28 18:09:37
凌晨(8/28)發生車禍 下山車速稍快 加上雨天打滑 前方車輛4台停在閃紅燈路口 彎道下來看不到路口 加上路不熟 緊急踩煞車 車子卻來不及反應 所以追撞前方車輛
當下馬上報警 也已告知均交給保險處理
對方說需要我方支付其車子修理期間上下班搭計程車之交通費 但這應該是道義上的 所以我方有義務全權負責嗎?
事情發生當下報警 警方問有無需要救護車 雙方皆說無人受傷 今早對方卻打電話來說 他老婆坐後座(他有改裝音響 所以音響在撞到之後往前彈至後座)
但是車禍當下並沒有說有任何受傷 那如果對方自己去看醫生說有受傷 醫療費也是我方該負責嗎?
對方改裝音響放置後車廂 但是那是改裝品 我方需負責賠償嗎?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依您所述,車禍發生原因可能是因您的過失行為所致,但具體應賠償範圍,仍應視損害結果與車禍發生是否有因果關係而定,如您需要幫助,可與本事務所聯繫,謝謝。
回覆時間:2016-08-29 09:29:17
發問時間:2016-08-26 15:59:10
請問在事件發生時報案是19歲,那等到法院開庭或談和解時已滿20歲,是以事件發生當時年齡為主還是以實際年齡為主?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原則上是以事件發生當時年齡為主,如仍有需要幫助,歡迎與本事務所聯絡,謝謝。
回覆時間:2016-08-29 09:28:54
發問時間:2016-08-26 04:51:53
我是小型的蔬果店(免用統一發票開立)
7月25日透過朋友介紹一個合作廠商(果汁店)
7月27日馬上送了第一批貨物(5850大約三天後才收到)
7月29日再送第二批
7月30日第三批
8月2日第四批
8月4日第五批(麻煩對方清一下帳款總數15000,結果對方付一萬,尾數5000請我下次來收)
8月6日第六批(藉口人不在,無款可收)
8月7日第七批(一樣人不在,員工沒錢)
8月9日第8批
反應水果從頭到尾都有瑕疵,用兄弟口吻說總數多少,要處理,之後反覆推來退去,這樣該如何處理呢?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您可先以存證信函或律師函的方式請求對方給付貨款,若對方仍拒絕給付,可進而對其提起民事訴訟,如有需要幫助,可與本事務所聯繫,謝謝。
回覆時間:2016-08-26 09:59:21
發問時間:2016-08-24 23:08:59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30萬元,及自民國105年4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原告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台幣30萬元,為原告供擔保後, 則得免為假執行
請問原告後續該怎麼做才適當
原告為單親家庭目前舉債過日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您可向法院聲請對被告之財產假執行,如有需要幫助,可與本事務所聯繫,謝謝。
回覆時間:2016-08-25 09: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