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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時間:2016-06-18 07:30:16
民事訴訟二審法官判決有問題,如何處理與自救?
原告與被告原本是夫妻,後因感情不睦離婚,二人在婚姻期間,被告曾承諾將來做生意賺錢將分享利潤,後來離婚,原告竟以此理由要求被告支付,並以line記錄與電話錄音方式,讓被告說有欠款。原告與被告有辦理結婚登記二次,原告竟拿還與被告父親的聘金與餅錢匯款單與原告所有提款記錄說是被告欠的錢,一審法院判決原告敗訴,二審竟然原告勝訴,請問該如何自救?又沒欠原告錢,為什會要支付?這金額對一般的小本經營的人是大數目,請求律師協助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因案件資訊較為複雜,為避免延誤上訴期限,本所有提供免費諮詢之服務,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至本所諮詢,以維護您之權益。
回覆時間:2016-06-21 14:33:37
發問時間:2016-06-18 03:26:24
請問先進:
1傷害及恐嚇案件在起訴之後,在一審辯論終結前是否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2如果刑事一二審都判決確定被告有罪,而民事求償被告也判賠原告,那被告還需要負刑事上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罰金等的法律責任嗎?
希冀貴先進賜教
祝快樂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可在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民事損害賠償與刑事罰金不同,兩者均須依法執行,無相互抵消之問題。
回覆時間:2016-06-21 14:43:40
發問時間:2016-06-17 17:14:16
我開2.4噸小貨車在道路轉角要右轉時,因轉的角度過小,不慎撞到店面的遮雨棚,請問遮雨棚的高度有限制嗎?我必須賠嗎?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應就雙方有無過失分別判斷。如您駕駛時無過失,則無須賠償。如您駕駛時有過失,然而因遮雨棚占用道路上方空間,對方仍應負擔一定之責任。此時您可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賠償責任。
回覆時間:2016-06-21 14:34:57
發問時間:2016-06-17 15:13:40
您好!我在5/22撿到一隻狗 有在臉書公告他的照片跟特徵 過了12天飼主沒有來認回 我以為所以我把狗給朋友的朋友養 但是後來才知道公告是要由公家機關單位來公告才有法律效力 我想走正當程序重新公告 但是對方不給我 我可以主張我沒有所有權 撤銷贈與嗎?亦或是如果原飼主出現想要回狗 那原飼主是找我追討 還是受贈人呢?這樣我會牽扯到刑責 侵佔什麼的嗎?
發問時間:2016-06-16 23:31:46
小三 打電話給我 叫我趕快跟我老公離婚 她要與我老公在一起 說我老公跟我做愛不爽 跟她做愛才會爽。我原本就有告她妨害家庭 現在還在調查中 還未調到她 她現在公然叫我離婚。
請問這種情形 可依什麼罪名提告呢?謝謝你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此部分尚未構成刑事責任,但可作為妨礙家庭之補強證據,建議您未來接到電話時錄音存證
回覆時間:2016-06-21 14:44:44
發問時間:2016-06-16 10:15:27
事發當時 我是左轉車輛 對方是對向機車
當時都是紅燈 當綠燈時 我往前慢行 看對向機車 都停著(對象三線道 機車很多 幾十輛) 意似要我先行 我慢慢往前走 在我彎轉完 方向燈都跳開後 突然 對方衝出來 在我車屁股附近自摔 (我下車查看 我車後方沒有痕跡) 因當時夜晚 燈光並無很足 我大概查看對方機車 並無大礙 部分車殼擦傷 對方膝蓋擦傷 之後對方要求救護車 送往醫院 後續 我留在現場 等待警方採證 完成後 警方說我可以先行離開 隔日再去派出所報到領取三聯單
隔日 我有去派出所領取 然後再詢問對方傷勢 之後我還有主動聯絡對方 傷勢如何 並先聲明 修車費用 我不會全部出 看修理怎樣 後續再連絡 對方說 嗯
事發過快2個月 我已經淡忘此事 突然接到對方 以室內電話告知 他機車修理費用 2萬7 問我要出多少 我心生不悅 回應說 你以為我之前沒騎車跌倒 修理過機車嗎? 小小擦撞 修理費用要快三萬? 我在回應 我再研究看看
之後過2禮拜左右 警方通知我 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請我回去做相關筆錄
請問 此事我應如何處裡 才會妥當呢?
因為今晚 就要去警局作筆錄 請問 筆錄 我應該照我上續的寫 還是有其他應該注意的嗎?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請照實陳述即可,並請注意筆錄紀載內容是否與您之敘述相符。如對車禍原因有爭執,可聲請調閱監視器錄影帶並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回覆時間:2016-06-21 14:45:10
發問時間:2016-06-16 09:40:40
你好!目前從事美編,在未簽合約狀況下.公司要我原檔,我只提供印刷檔PDF, 我提供不可移動的圖片當原檔 , 會被告嗎?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依著作權法第11條規定,如雙方簽約時未對著作財產權之歸屬做特別約定,應由雇主取得著作財產權。故您須提供原檔。
回覆時間:2016-06-16 13:38:46
發問時間:2016-06-16 00:24:32
我住在加拿大現在我先生從加拿大辭職回台灣、我們在加拿大辦理離婚、贍養費的問題、如果他不付贍養費加拿大沒辦法追討、那我可以在這邊辦完拿了這邊的離婚協議書去台灣找律師再辦一次嗎?這樣子如果他不付款的話、我可以用台灣的法律強制執行他付嗎、謝謝你!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加拿大離婚之文件經外交單位認證後,可在台灣辦理離婚登記。如對方拒絕履行贍養費,可向法院提告並在勝訴後聲請強制執行。
回覆時間:2016-06-16 14:52:52
發問時間:2016-06-15 09:29:03
本人受聘僱為某牙醫診所負責人,平日只負責看診,大小事均由出資的老闆處理,診所大小章也由他控制,日前離職前往衛生局辦理手續,才發現老闆已經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將診所歇業,我並沒有受權委託他,請問這部分是否合法,歇業是否生效?我雖然也是去辦同樣的事,但非常不希望他拿著大小章亂蓋,畢竟法律上診所的事我要負責,不是嗎?謝謝你抽空回答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依您所述,診所營運係由老闆負責,大小章平時亦由老闆保管使用,如雙方未就營運事項或印章使用有特別約定,老闆應有權辦理歇業。
如您擔心印章遭不當使用,建議儘速向對方取回印章以保障權益
回覆時間:2016-06-16 13:39:22
發問時間:2016-06-14 15:23:54
與朋友計劃於台灣開有限責任公司, 但朋友只想出資, 不想當記名股東. 想問一下:
1) 可否跟朋友簽一份Private Agreement (之後拿去律師行公証), 說明有一半股份是屬於朋友的?
2) 第三方可以追查到Private Agreement的存在嗎?
3) 如Private Agreement 在台灣是合法的話, 有沒有私下協議人數限制? 有外國人及本地人的規限嗎? 或其他限制?
謝謝.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已私訊回覆不再重複回答。
回覆時間:2016-06-16 14: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