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法律諮詢
晚安您好! LINE免費線上諮詢,律師團隊為您免費解答(感謝破萬人詢問、歡迎免費諮詢)
晚安您好! LINE免費線上諮詢,律師團隊為您免費解答(感謝破萬人詢問、歡迎免費諮詢)
☑免費諮詢時間 : 24H免費線上法律諮詢
☑民事/刑事律師 : 四位律師親切服務推薦
☑關心提醒 : 收到法院文件或書狀,可拍上來為您解答方向
Google網友好評推薦
謝謝各位支持與鼓勵,本所會繼續為各位服務
■ 公開透明、收費親民、可刷卡分期 ■
※本所地點:台北車站正對面/京站百貨樓上(捷運方便、最隱私、最專業)
※律師安排離婚協議諮詢與規劃,非一般範本填寫,確保當事人重要權益
☑服務範圍 :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台中、台南及高雄等
▼下方是以前免費留言版,解答各種法律問題
※目前為LINE一對一諮詢(內容隱私不公開)
※謝謝大家長久支持,本所會持續努力解答
發問時間:2016-03-26 14:42:30
律師你好
我朋友因沒領到薪資 所以我幫她在網路上po文 有用上店家照片和名片 詢問網友是否知道此店家的老闆電話和聯絡方式 和如何追討薪資 因為店家並無營業事利登記證 這樣發問卻被店家提告毀謗 這樣的內容有構成毀謗嗎? 若事後我如果發現朋友跟我轉述不實 那我也會構成毀謗嗎?
先謝謝律師百忙之中還幫我解答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如PO文內容屬實,自然不會成立誹謗罪。縱使朋友轉述之內容與事實有出入,但依您朋友所提證據資料,您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亦不會成立誹謗罪。
回覆時間:2016-03-30 15:06:55
發問時間:2016-03-23 07:44:30
想要詢問有關於支付命令的協助,因為我人在國外,所以想委託事務所幫忙處裡關於支付命令的申請,想詢問細節還有費用,謝謝您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已於mail中回應,不再重複回答,謝謝詢問。
回覆時間:2016-03-23 11:55:53
發問時間:2016-03-22 07:00:11
我想諮詢最近收到一張名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遞送法院前通知信函,在網路上找到該公司致電去詢問,他說我有一筆信用卡附卡之欠費,而正卡人為我母親,而附卡辦卡時間為89年,當時本人17歲剛國中畢業,我母親在我國小二年級的時候,就未與我們生活與聯絡,父親也是不務正業,我是阿公阿嬤親手拉拔帶大的,每天零用錢才30元,怎可能說我有欠費...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1.如您確實未申辦該信用卡附卡,該附卡之契約應屬無效,另附卡債務如已超過15年,亦可主張消滅時效免除責任。
2.該通知書並無法律上之效力,但建議您先向銀行查詢相關資訊以備未來之需。未來如果收到法院正式文件,請謹慎處理,切莫以為是詐騙文件而不予理會。建議在收到法院正式文件後,備齊資料來所諮詢,以保障自身權益。
回覆時間:2016-03-23 09:02:33
發問時間:2016-03-21 13:26:32
我想諮詢,我跟我老婆吵架都只有他會動手而已,而我為了不讓他繼續動手抓著他收有擦傷瘀清反告我家暴這真的很冤枉動手的反而警察那裡可以申請保護令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請提出您欲諮詢的法律問題以利回覆,謝謝。
回覆時間:2016-03-23 09:08:40
發問時間:2016-03-21 13:19:00
對不起,最近親戚碰到一個很苦惱的法律問題想請教,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大約37年了,
有一棟公寓1到4樓,分別是4個所有權人,
約在20年前口頭約定將一樓法定面積做為儲物間,
但僅以口頭約定無證明已不可考,
一樓住戶過世後,變成他女兒居住,
現在他們主張整條街一樓皆為整層一樓所有要把其他住戶共同使用的儲物間收回,
他有一張土地謄本寫一樓使用權力為整層,
但我們具以土地權狀證明1至4樓建築面積皆相同,
他們卻直接將儲物間的東西全部搬出,上鎖,
然後說要告我們侵佔,
也一直嗆說他是警官退休,
我們告他就會告我們誣告,
礙於對法律真的不熟悉,想請教您,
抱歉打擾了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1.就儲物間之部分,須由您提出證據證明當初確實有約定將法定空地作為儲物間
2.本案屬民事糾紛,縱使您提告敗訴,亦不會有誣告問題。
回覆時間:2016-03-23 09:15:16
發問時間:2016-03-21 10:59:06
事情經過(某遊戲平台公司)
因得知下載遊戲可以賺取獎勵,發現其他國家也有遊戲可下載也可以賺取獎勵,但事後平台遭公司封鎖,詢問公司後公司回應不得跨國下載別國遊戲賺取獎勵所以封鎖我的平台,但是條款內容沒有這條規定我該如何處理?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可向當地消保官尋求協助。
回覆時間:2016-03-23 09:15:37
發問時間:2016-03-19 04:17:17
先生擅自翻我皮包,竊取我皮包內的存簿,拿去刷後還扣留,直到我跟他索取,有違反那些法律?雖然他在20160318的晚上已經歸還,但是已經侵犯到我隱私的問題,我覺得很嚴重導致我整晚無法入眠,怕隨時會在被偷。
備註:我有申請網路功能,所以簿子根本不需要刷,可是先生為了窺看我的存款及現金,竟然用偷的,嚴重已經到恐怖地步。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依您所述,如您丈夫未有將存簿據為己有,亦無盜領其中款項之情事,尚不成立犯罪。
回覆時間:2016-03-23 09:16:08
發問時間:2016-03-18 01:56:57
不好意思,想請問預售屋繳款問題:
房價600萬,目前繳了70萬,因後續工程款付不出來,所以想解約,
1:如果解約,是70萬被沒收而已,還是建商會要求我必須付滿到15%(也就是再繳20萬到90萬滿)呢?
2:我後面20萬沒辦法繳的話,解約前,建商有權追繳嗎?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建商僅能沒收已繳之70萬。
回覆時間:2016-03-18 17:56:44
發問時間:2016-03-17 08:58:28
被用line 散布職能不足,雖未指名道姓,但可從文章明顯看岀在罵誰,亦可看岀散布者是誰,可以提告嗎?提出什麼告訴?如何提告?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縱使未指名道姓,但如散布之內容,已足以使接收訊息之人辨識是在罵誰,仍可成立誹謗罪,可向司法警察或是檢察官提出告訴。
回覆時間:2016-03-18 18:15:32
發問時間:2016-03-17 00:50:54
群益律師事務所,你好:
先生恐嚇我,說麥甲妖猴戲(臺語),你就不要出門,我叫我爸看著你。夫家們已經讓我即將要4天完全沒吃沒喝了,故意不讓我出門,之前就已經長期這樣了,最近更誇張,想請問是否涉嫌恐嚇跟妨礙自由?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如夫家確實有限制您行動自由、不給吃喝等行為,已涉嫌觸犯私行拘禁、傷害等犯罪,建議您報警處理。
回覆時間:2016-03-18 17: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