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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時間:2016-02-21 07:40:55
請問跨國法律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請提出您欲諮詢的法律問題以利回覆,謝謝。
回覆時間:2016-02-22 09:12:01
發問時間:2016-02-14 16:25:30
朋友在看守所勒戒 中 可是他還有別的案子 會怎麼辦
他吸食一級毒品 會被戒治機率大嗎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原則上會先完成勒戒後再執行另案徒刑,但實際執行狀況仍須視個案認定。至於是否會送戒治,須視其觀察、勒戒之結果個案判斷。
回覆時間:2016-02-17 16:59:51
發問時間:2016-02-03 09:20:36
您好:
1.請問勞動契約(不論定期、不定期、派遣、約聘、承攬、月薪、時薪、日薪、按件計酬等)勞工有審閱期嗎?
也就是勞工有權利要求雇主帶勞動契約回家看,想清楚再簽約?
2.那如果我可以拿勞動契約回家看,但雇主有權利不雇用我嗎而雇用別人嗎?因為還沒簽約?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1.目前法規並未規範勞動契約需有審閱期間。
2.因您尚未和雇主簽約,故雇主仍得與他人簽訂勞動契約。
回覆時間:2016-02-04 17:43:45
發問時間:2016-02-03 06:47:24
我在2015年12月23號,有一筆在台灣富邦人壽的壽險滿期金,被我大姐用"偽冒簽名"的方式, 用"把我之前交給他保管的B銀行印章和存摺"給領走了。我和我大姐有在"台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重慶聯合事務所" 簽一份授權書, 所以我大姐 可以在民國96年8月3日起自民國101年8月2日止代表我行使任何權利。
我在去年104年3月19日因為富邦人壽客服人員的告知專程從美國回來台灣到富邦人壽大樓的櫃檯做滿期金指定匯款帳戶的變更, 指定把這筆滿期金匯入我的A銀行帳户。我在 2015年12月24號發現錢沒有匯入我的A銀行,而是被我大姐用我在台灣B銀行的帳戶給領走了。
富邦人壽在 2月2號2016年告訴我,他們沒有責任為我向對方做任何追討, 因為是我沒有善盡保管我自己銀行帳戶的責任和我沒有正式向富邦人壽提出更改通訊住址 (即使我有留我在美國的通訊住址給富邦人壽)。
我大姊在台灣從事壽險業務二十餘年, 它可以代表我使用我銀行帳戶也早已在民國101年8月就過期了。 富邦人壽沒有去查核是否是客戶親自簽名這樣的過失,竟然要客戶自己去負責。
可否請律師簡短的告訴我,這兩方的責任在哪裡?
還有若是委任律師您,向他們兩方提告的話, 可以如何請求賠償呢?
還有你們律師事務所的費用,像這個案件,是怎麼收取呢?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已於mail中回應,不再重複回答,謝謝詢問。
回覆時間:2016-02-04 17:48:15
發問時間:2016-02-02 22:23:23
請問一下,土地買賣問題,有塊土地原本上面有承租戶目前將土地賣給了第三方,但原承租戶遲遲不肯搬遷,導致買方無法將尾款給我。
如今希望告原租戶拆屋還地(已寄存證信函承租戶卻說太貴了不買但是也不要搬)
另外可以請求尾款年息5%做為違約金嗎??
另外地點是在高雄 是請高雄律師比較方便還是請台北律師比較方便??(因為人平常在台北)
跟原承租戶的合約是
1.若有第三人要購買,可有優先購買權,若不願購買須於6個月內搬遷完成 並給予補償金.(目前已經超過6個月還不搬也不收補償金)
2.跟買方合約是
買方知道有優先購買權問題,所以是簽約後取得承租戶放棄優先購買權並搬遷完成後交付尾款.
目前原承租戶不搬 所以依合約買方可以不用繳尾款 所以就卡在那.
買方是同意產權處理完給尾款 只是這樣我有利息損失應該是承租戶的問題可以向承租戶要求損害賠償嗎??
目前就原承租戶死賴著不走 去找他 他還說要他搬不可能.說他就是要住在那 但是也沒錢買 只要繳地租. (與原承租戶合約已於2016/1/1號到期,原本若沒違約的話是會自動續約,目前已退還承租戶今年的租金)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1.依您所述,本承租人已違反租賃契約,可依合約請求對方拆屋還地。
2.如雙方未事先約定違約金,則我方僅可請求承租人違約之損害賠償。除每月相當租金之損害賠償外,亦可請求賠償尾款利息之損失。
回覆時間:2016-02-04 17:45:27
發問時間:2016-01-29 06:58:09
您好請問一下
我家是老公寓四層樓,屋齡超過30年,我家算是頂樓加蓋,但是二樓鄰居就因為我們是頂樓加蓋就在樓梯堆放大量垃圾,我一直很想檢舉他,但是又怕他來檢舉我們頂樓加蓋,請問檢舉頂樓加蓋真的會被拆除嘛?我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謝謝您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雖然部分地方政府會將30年以上之違建列為緩拆,但緩拆不代表合法,如經檢舉後該違建被認定危害公共安全,或鄰居直接向法院提告,該違建還是會被拆除。
回覆時間:2016-01-30 14:14:08
發問時間:2016-01-28 17:37:43
您好,敝姓董。長文不好意思!
有個對我來說蠻困惱的法律問題想請問您。
以下
前年(2014)10月份認識一個男生,跟他出來聊天什麼的,之後知道他有家庭,但感覺他好像很喜歡我,所以我們一直都有保持聯絡,一個禮拜大概見一次,但出來時就只是吃飯而已連手都沒有牽,他覺得我處境很可憐,從15歲開始就靠自己所以很同情我,幫我請了日文家教,另外也給我一點點生活的開銷費,也買了一些東西送我,我當下實在覺得他是我的貴人。
他也常常對我說一些情話,但我沒有多做理會,一直跟他說你就像我爸爸一樣的恩人!
也覺得很怪為什麼對我這麼好,反而沒有對我要求任何的事,原來因為曾經跟他說過,我被強姦過所以他覺得不要做任何事比較好!
之後他也為了我,讓我能去日本唸書所以有匯了一筆40萬的錢到我的戶頭裡。
就一直這樣沒有發生任何事情,一直到2015年的3月他老婆發現我跟他的訊息,所以也找了我出來,他老婆也有看到那筆錢,他跟他老婆說是借給我的,所以他老婆就用電腦打的紙叫我寫借據、上面寫著:本人000(我的名字)在2015年11月以前會把這40萬退還。
我當下過幾天就把他匯給我的錢轉到她們的戶頭了。
然後也有把部分他送我的東西還回去了。
他也跟我說為了讓他老婆相信所以把跟我聯絡的手機丟了。
從2015年三月之後就完全沒有聯絡了。
一直到2015的8月左右、我不知道他怎麼找到我的line ,跟我說他老婆又發生一些事情什麼的,要我還他一百萬,我當下也嚇死了,我根本沒那麼多錢,當下也有把所有的過程問過兩個律師,兩個律師都是叫我不要去理會他,我就也都沒有理會他了!
然後因為我一直都有想計畫到日本唸書,本來是他可以幫我但是後來沒辦法我只好跟我媽開口借錢,所以就這樣2015年九月底到日本邊唸書邊打工度過日子!
本身家境並不是很富裕,但我媽也為了我去貸款,借了一筆錢給我來唸書!
結果到了2015年10月中,我家裡收到了告我妨礙家庭的單子,但我也一時無法回去的關係、暫時請母親幫我處理,而今天我母親有跑了一趟,他說對方拿出當初我寫的那張借據,跟一些信用卡的簽單,要我還錢!
我自己認為,我當初也沒有跟他怎麼樣連手都沒牽,是他自己對我好,買東西給我,我也沒有逼迫他,這樣我在道義上還是會要還他錢嗎?
因為這樣,所以我必須要喬時間回台灣
是否能告訴我現在該怎麼辦呢?
如果出庭是要說什麼話呢?還是照我現在說的實話說就好了呢?
麻煩您了,我真的很困惱,也不想讓我媽造成麻煩...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1.刑事部份,只須強調您未和對方發生性關係即可。
2.民事部份,建議待對方提起民事訴訟後,再就對方提出之證據回應即可。
3.因本案已進入訴訟程序,建議攜帶相關資料來所諮詢,以確保您之權利。
回覆時間:2016-01-30 14:28:40
發問時間:2016-01-28 17:05:03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我之前在臺中法院判決一年後來執行日當天我去ㄉ時候書記官問我要怎麼執行後來檢察官同意我服勞役叫我回臺南等公文結果我怎麼等到一張不讓我勞役不讓我罰款的執行命令??怎麼會這樣?我還有別的辦法去改變什麼嗎?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1.檢察官如認為不執行宣告之刑,難以達到矯正或維持社會秩序,有權不准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役。
2.如您認為檢方之決定不當,可向原判決法院聲明異議。
回覆時間:2016-01-30 11:33:35
發問時間:2016-01-23 18:06:16
我想咨詢
與大陸貨運之糾紛
因為做網拍而認識大陸貨運公司員工,因而談起網路男女朋友關係
他幫我寄了一些貨,沒有收運費,可是因為爭吵分手,他卻要我付清所有運費,這中間我完全不清楚貨品之重量,是他開價,連帶他贈送之物品也要我一律歸還,否則提告,我想請問,他可以委託台灣朋友凍結我的戶頭,或者委託朋友提告嗎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1.大陸人士可委託他人在台提起民事訴訟,但委任書等相關文件須經過一定程序之認證。
2.如對方提起民事訴訟,可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但法院未必會核准。縱使法院准許扣押,您也可以向法院提出一定金額之金錢作為擔保,避免帳戶被凍結。
回覆時間:2016-01-25 11:29:20
發問時間:2016-01-22 11:36:45
因所有員工不滿老闆欠薪多日在加上沒有明確的告知何時會真正發薪所以員工們找媒體來做申訴當時股東之一的翁老師有出面說明但確沒有明確的日期只說1月30前會發薪 但這兩天陸陸續續族群的員工有人說老闆好像以開始在脫產…
但今有位主管與翁股東聊賴時翁股東有提到老闆已在處理了…近日又看到同個集團又有個體係倒閉的新聞…高層人員捲款勞跑等新聞…
想請問貴公司律師我該如何才能真正順利拿回我辛苦賺的薪資 謝謝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
可對公司提起民事訴訟後聲請假扣押,或向工作所在地之勞工局請求協助。
回覆時間:2016-01-25 11: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