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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洪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9-06 15:39:26

您好:我的父親與伯伯持有一棟透天厝(含土地)各佔1/2的產權,但我父親已過世,父親的1/2的產權由母親繼承。我的媽媽住在透天厝已有30年,我自出生到現在住在透天厝也有28年,伯伯則是在25年前與其妻子,小孩搬出去,沒有住在透天厝,現在伯伯想要賣透天厝、或買下這間透天厝,請問如果有買家願意購買,我的媽媽能優先購買透天厝嗎?又如果我的媽媽和伯伯都想要買下透天厝,誰能最優先購買透天厝?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伯伯如欲出賣其應有部分,則令堂可主張優先購買權,如欲出賣整棟透天厝,則須有令堂之同意,始可為之;又,雙方均想購買整棟透天厝,須其中一方願出賣其應有部分,他方始能主張優先購買權。如有需要幫助,可與本事務所聯繫,謝謝。

回覆時間:2017-09-06 15:39:26


詢問胡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9-06 14:53:17

請問要聲請拋棄繼承,如果祖父母已死亡超過70年了,還需要去補請死亡證明嗎?
如果沒補請證明在拋棄上有什麼樣的變化嗎?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須被繼承人為祖父母且無除戶戶籍謄本,始須提出祖父母之死亡證明,未提出即文件不齊備,無法辦理拋棄繼承。如有需要幫助,可與本事務所聯繫,謝謝。

回覆時間:2017-09-06 14:53:17


詢問周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9-06 14:53:33

想請問離過婚 那父親要怎麼辦拋棄繼承
因為都是母親在扶養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拋棄繼承限於被繼承人死亡後方可辦理,不得在被繼承人生前為拋棄繼承。如有需要幫助,可與本事務所聯繫,謝謝。

回覆時間:2017-09-06 14:53:33


詢問張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9-06 14:53:52

8/28,我收到了一封奇怪的存證信函說我辦了一隻台灣之星的手機號碼,上面寫到了我的身份證字號,要我進行身份確認,結果我打電話過去根本沒人接(之後我用簡訊強行讓對方撥電話給我),於是傳了簡訊。我收到存證信函時十分不解,我非常肯定我八月沒有去通訊行或台灣之星辦過任何門號,但是忘記是在三月還是四月還是五月時是有收過一個優惠,但那應該是台灣大哥大的部份(我有收到台哥大的東西和一台掃地機器人),懷疑有通訊行利用他們寄禮物過來時,要我繳回身份證和健保卡雙證件的影本時取得了我的資料,才拿去辦理了台灣之星的門號。可是我也很難證明一定是盜用,因為我已經不記得當時對方給我掃地機器人之前講了什麽,連當時的對話內容也不是很記得。
我現在比較擔心的是說,要是萬一我是在迷糊的情況下同意對方使用我的個資(假設情況,因為五月收到優惠通知時,對方講了很多話,可惜具體內容我想不起來),但是我完全沒記憶的情況該怎麽辦?會不會反而不利?
我知道他們幫我多辦了一隻台哥大的,確實是真的不知道他們在8/3的時候在高雄幫我辦理台灣之星(這個我是向台灣之星求證的),而那隻手機的確是用我的資料,可是我那天人是在淡水,且在得知這隻帳號辦理的日期,幾經回想,也非常確定沒有在七月收到任何人的通知說辦了這個號碼(等同於對方用了我的資料辦理手機門號,簽名者卻不是我),這樣仍能算是對方偽造文書嗎?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如您不記得是否同意對方使用個資,即不能善盡舉證責任;且,如您有授權,對方即為有權代理,不構成刑事偽造文書罪。如有需要幫助,可與本事務所聯繫,謝謝。

回覆時間:2017-09-06 14:53:52


詢問施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9-06 14:54:17

我之前看到人縱火結果報案 然後現在法院要我去當證人可是我怕被報復 可以不去嗎 謝謝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刑事案件之證人經傳喚卻無故不到場,可能會被科以罰鍰並拘提。如有需要幫助,可與本事務所聯繫,謝謝。

回覆時間:2017-09-06 14:54:17


詢問林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9-06 14:54:35

大律師您好
我想詢問一下 我大哥 精神分裂重度 今天騎車 迷迷糊糊的撞到一台BMW的車 但無力賠償對方費用 對方一直找我親人麻煩叫我親人賠錢 但是我們都沒那麼多錢賠 請問如果都沒賠的話我大哥是否會被告? 會有坐牢等後續事情?
還是因為有精神病 會找上父母這邊索賠 ?
PS:我爸已經往生 我媽有中度精神分裂症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對方得向令兄求償,如令兄有法定代理人,對方亦可請求令兄及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又,請求損害賠償是民事案件,刑事毀損罪亦僅處罰故意犯,不會有坐牢之問題。如有需要幫助,可與本事務所聯繫,謝謝。

回覆時間:2017-09-06 14:54:35


詢問黃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9-06 14:54:56

請問若有下述判決,是否會有案底?申請良民證會有問題嗎?是否有特別紀錄?
「犯逃避檢查罪,又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判拘役20日,均可易科罰金。」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如上開判決已確定,即無法申請良民證。如有需要幫助,可與本事務所聯繫,謝謝。

回覆時間:2017-09-06 14:54:56


詢問方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9-06 09:57:45

線上法律諮詢您好,想請問一則問題,因為我本身有在拍賣上刊登販售運動商品球鞋之類的東西,今天接到高雄保二總隊的電話,要我明天上午要到案說明,原因好像是說我盜用圖片,但是,我所刊登的商品圖片全部是來自官方的圖片(例如:NIKE、adidas這些大品牌的公司),我自己知道絕對不能去盜用其他賣家自己所拍攝的照片,有智慧財產跟商標法侵權的問題,這點非常敏感我自己100%確定我沒有盜用,由於是屬於代購性質,都是客人有需要我才會去台灣的經銷商或是直營店購買再轉賣給客人,從中賺取一些有折扣的價差,所以現在我疑惑的是,這些圖片都是這些品牌公司官方網站上面的圖片,假設這些大品牌沒有對我提告,我有法律上該付的刑責嗎?還是說這是屬於公訴罪,偵查員可以直接對我提出告訴?因為他在電話裡沒有提到有人對我提出告訴,就是要我到案說明一些問題,現在很緊張畢竟沒有任何前科,想請您們幫幫我撥空回答一下我的問題,謝謝。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即使是官方網站上之圖片,未經公司同意而擅自使用,仍可能構成著作權或商標權之侵害;又,著作權法之刑事責任原則上為告訴乃論之罪,須有被害人提起告訴,始符合訴訟要件,而商標法之刑事責任則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如有需要幫助,可與本事務所聯繫,謝謝。

回覆時間:2017-09-06 09:57:45


詢問林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9-06 09:58:32

不好意思,請問,離婚協議書是一式3份嗎,還有,,,就是離婚協議書都要用手寫的還是說手寫一份其他2份用影映的就可以,,,,,,謝謝你喔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離婚協議書是乙式三份,亦無須自書手寫,可用電腦打字並複印,但須簽名蓋章。如有需要幫助,可與本事務所聯繫,謝謝。

回覆時間:2017-09-06 09:58:32


詢問李OO 免費法律諮詢

發問時間:2017-09-06 09:58:55

您好,我想詢問有關要求線上遊戲網路退費問題,我自7月上旬開始,陸陸續續有在線上遊戲上儲值,至8/18左右,消費費用約台幣80萬不等,因該遊戲公司在中間遊玩期間,多次線路品質不佳,且針對遊戲功能及處理問題方向均與本人意願有極大落差,由於該遊戲在點擊遊玩時,並未要求同意簽定遊戲契約(整間公司代理遊戲均無),本以為依據"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9項要求退費:內容如下:
十九、 契約之終止及退費
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契約。
契約終止時,乙方於扣除必要成本後,應於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
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後,得立即終止本契

但經過消基會申訴,並透過數次信件往來反應,再加上我也有應對方要求至對方辦公室處討論,但至今未得到合理的退費回應,對方的回覆竟然是沒有"名目及電子憑證(依對方所述可能是指發票)"可退費,但公司明明可查訂單,卻表示沒有依據,故我想詢問各位律師專業人士,對於此退費部份,我如提出訴訟,站在法律觀點上,是否有所依據或站的住腳,煩請告知,謝謝!如可協助提供線上或線場諮詢亦煩請聯絡告知,

群益律師事務所回覆 :

您好,此部分須視您有無在電腦上勾選同意契約內容而定,如公司拒絕查帳,您則須自行提出線上儲值之交易紀錄,以防證據業遭公司湮滅。如有需要幫助,可與本事務所聯繫,謝謝。

回覆時間:2017-09-06 09: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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