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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10-28 下一則返回列表




【新聞分享】妻與人搭肩摟腰算親密行為? 法官:正常行為

人妻與人搭肩摟腰算不正常親密行為嗎?賴姓男子指控妻子與友人出遊並搭肩摟腰且過夜,已破壞婚姻關係,向兩人求償。但法官認為賴妻與男友人有20多年交情,搭肩摟腰算正常;到友人住處也無法證明有過夜,駁回請求。賴指控妻子去年間以壓力大為由,希望周六晚上有自己的空間,可外出和友人打麻將,紓解壓力,他因體諒妻子,同意周六晚上可外宿。但去年12月間,無意中發現妻子的手機有男子傳送的親密簡訊,經追查,發現妻子與吳姓男子出遊,還摟腰搭肩,出遊後還回到吳的住處過夜。雖曾報警抓姦未查獲,但孤男寡女共處一室,且出遊時動作親密,已侵害他的婚姻,要求賠償60萬元。賴妻表示,與吳是國中時認識的朋友,常一同聚餐,並未在吳的住處過夜;被拍的搭肩摟腰照片,是過馬路時,吳扶她腰一下。雖然賴也提錄影資料,證明妻子有進吳的住處,且一直沒有出來,但法官認為無法證明兩人一起過夜。法官也認為,兩人出遊時雖有搭肩、樓腰,但因雙方認識20多年,情誼、互動會較一般朋友熟捻,並未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的正常行為,駁回賠償請求,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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