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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10-23 下一則返回列表




【法規動態】交警車禍處理改制,不再進行肇因初判

交警車禍處理改制 不再進行肇因初判

 

警政署今天修正全國交通警方處理車禍的「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派表」,以後交通警察處理民眾車禍不再進行肇事原因初判,原因是警員進行初判有適法性疑慮,容易捲入兩造民眾糾紛導致「公親變事主」,也易被民眾質疑球員兼裁判,如果發生初判結果與送鑑定機關結果相反更影響警察執法威信。

 

今年5月警政署邀集交通部、公路總局等相關單位,歷經4次函詢協商,未來警方處理交通事故,新制修正「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警方將僅記載明確違規事實,現場警員將不再進行初步肇事原因判斷,希望讓警員處理車禍回歸專業蒐集資訊,讓專業鑑定單位進行肇事責任釐清,免除警方處理車禍易陷糾紛的現況。(蘋果即時新聞2015年10月17日18:50/突發中心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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