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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12-25 下一則返回列表




【新聞分享】以信用卡儲存電子發票 銀行預計明年2月中旬上線

立法院三讀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加信用卡、金融卡等支付工具做為電子發票載具,財政部將分階段推動此項計畫,首波新光三越百貨及台新銀行信用卡將優先試辦。台新銀行就表示,預計明年2月中旬上線,屆時消費者只需拿出一張信用卡,就可同步具有付款、儲存發票、自動兌獎並領獎等功能,真正體現便捷的消費時代。

 

信用卡繼可附加悠遊卡、一卡通、eTag自動儲值等功能後,明年將再增加電子發票載具功能,首波將由新光三越百貨及台新銀行信用卡優先試辦。

 

台新銀行支付金融處資深副總經理夏敏蘭表示,預計自明年2月中旬起,民眾至新光三越百貨購物並使用台新銀行信用卡結帳,只需告知專櫃人員要以信用卡儲存電子發票,不僅無需索取紙本發票,日後若發票中獎,台新銀行將主動透過簡訊及e-mail通知持卡人。

 

不僅如此,夏敏蘭說,若以手機條碼或自然人憑證等方式完成載具歸戶,可再免去領獎作業手續,獎金扣除應納稅額後,將直接匯入中獎人指定帳戶,省時又省事,不用再擔心因忘記兌獎而與財神爺擦身而過。

 

台新銀指出,為獎勵消費者儲存電子式統一發票,除了原有獎項外,財政部也加碼10組100萬元、5000組2000元專屬獎(若同一發票重複中獎,獎金擇優領取),讓中獎機會再提升,而日後消費者只需拿出一張信用卡,就可同步具有付款、儲存發票、自動兌獎並領獎等功能,真正體現便捷的消費時代。(作者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NOWnews –2015年12月22日下午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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