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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4-14 下一則返回列表




【新聞分享】戴全罩安全帽擦撞認無傷 被控肇逃

苗栗縣劉姓男子因肇事逃逸,被裁處吊銷機車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他不服提行政訴訟,苗栗地院認為當下對照騎士沒有表示受傷,劉男頭戴全罩式安全帽,也確實有未注意對方受傷可能性,撤銷處分。

法官認確實可能未注意 撤銷處分

劉男於去年3月間,騎機車載小孩上課後,於返家途中,在苗栗市與其他機車騎士發生擦撞, 但他當時戴全罩式安全帽,往後一瞥,看對方機車沒倒地、也沒示意受傷,遂逕自離開,結果事後被對方指控肇事逃逸。

劉男表示,車禍當下,他感覺機車後方有被對方頂撞,他反射動作回頭看機車後下方,覺得並無異狀,自認倒楣就繼續騎車,沒想到竟被指控肇事逃逸。

劉男說,當時還心想對方是無心之過,且車體和自己都沒受傷,對方騎士也與他一同行進到苗栗市中正、為公路口停等紅燈;他強調,若有心肇逃,早就一溜煙闖紅燈不見人影,怎麼還會讓對方跟著他,2人繼續在同一個紅燈停車。

對方騎士則說,發生擦撞當下,他左腳膝蓋撞到機車油箱蓋,事後才發現自己受傷流血,劉男當時有回頭看了一眼,但隨即離開。

法官調閱監視器光碟、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等證據,2輛機車均未倒地且雙方車損並不明顯,足認2車當時擦撞力道不大。且受傷當事人當時都沒有察覺自己受傷,更何況劉男在極短時間內,不能意識到對方受傷,加上劉男頭戴全罩式安全帽,確實有未注意對方受傷可能性,認為劉男有理,撤銷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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