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時間:2023-08-31 下一則返回列表




【勝訴】原告莊先生委任新北地院分割遺產事件勝訴,除獲得被繼承人生前所贈與、法定應有部分,推翻家族會議無效

決如下:
    主  文
一、被繼承人莊XX所遺如附表一、二、三所示遺產准予分割,分割方法如附表一、二、三分割方法欄所示。
二、訴訟費用兩造依如附表四所示之應繼分比例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事項
    被告賴莊XX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依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規定,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最新消息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