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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12-29 下一則返回列表




【錢匯出去之後才發現,匯錯人了!怎麼辦?!】

不具名網友提問

日前我在銀行網路ATM匯一筆新台幣14500元的帳款付房租,數日之後房東告訴我房租未繳,才發現我轉錯帳戶了,我趕緊將此事告知銀行人員,並請求郵銀行人員幫我跟對方聯絡,但經數次聯絡後,銀行告知我這是靜止戶,且無法聯絡到帳戶持有人,因帳戶持有人所留電話無法接通 建議我寫存證信函到法院找到該帳戶持有人!!
請問??
(1) 我究竟該如何寫存證信函去要回這筆款項?
(2) 銀行有保護個資法,我無法得知帳戶持有人的姓名等資料,如何寄存證信函??
(3) 若聲請法院發函,在沒有姓名的情況下,法院是否會受理??~
謝謝

 

李庭綺律師回覆:

您好,法院是不會幫忙寄發存證信函的,您可自行撰寫,關於書寫存證信函,網路上有許多範本可以參考,若不知如何書寫,亦可委託專業人士代為書寫,但若不知被告之姓名,根據民法第179條: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您可向法院起訴請求返還誤繳之帳款,法院即可依職權幫您調查債務人之個人資料。謝謝

群益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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