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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1-13 下一則返回列表




【花蓮一開業醫師被控猥褻女病患 檢求從重量刑】

花蓮一名診所開業醫師,被控利用看診機會,先後對兩名女病患進行強制猥褻行為,經被害人提起告訴,花蓮地檢署偵察終結,要求從重量刑。花蓮縣壽豐鄉志學地區一名黃姓醫師,104年11月間,看診時,利用護士離開診間的機會,宣稱心臟檢查的醫療所需,要求一名女病患脫去衣物,然後撫摸身體並親吻,經女病患提告,遭檢方提起公訴。未料,又有另一名未成年女病患,提起相同的訴訟,引起花蓮檢方重視,去年9月,黃姓醫師被檢方聲押獲准。全案偵察終結,檢方追加起訴,依權勢猥褻罪對被告提起公訴,要求從重量刑。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說明:「他藉口要聽診,而將女病患衣服脫下,加以撫摸,撫摸胸部、甚至性器官,還有趁機親吻,嚴重違反醫療倫理,檢方認為應從重量刑,避免醫病信賴關係因此個案而遭破壞。」檢方表示,依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利用權勢或機會猥褻的行為,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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